或状态的,给予20-200元的罚款:﹙1﹚未按“三相五线”制配线、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2﹚过道电源线未采取埋地或架空方式进行,无保护措施的;﹙3﹚照明线使用护套线的;﹙4﹚电源线未从配电箱接线口进出的;﹙5﹚使用老化、破皮未包扎电源线的;﹙6﹚电焊机把线地线裸露、电焊机未搭设电焊机棚的;﹙7﹚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8﹚每台固定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失灵,用电设备无接地措施的;﹙9﹚拉闸检修时,未做到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的;﹙10﹚每周一次未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也无检查记录的;﹙11﹚配电箱内各配电线路未进行编号和注明用途的。12.在高处作业时,有违反以下登高作业管理规定的,给予单位或个人10-100元的罚款:﹙1﹚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未进行体检便安排进行作业的,﹙2﹚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等人员不适合高空作业而从事高空作业的;﹙3﹚作业人员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的;﹙4﹚随身携带的工具未放在工具袋内;﹙5﹚向上、向下抛、扔工具、物料的;﹙6﹚高处可能坠落的物体特别是易滚动的物体未及时固定或清除的;﹙7﹚设备孔洞、临边未加设防护栏杆,必要时也未悬挂安全网的;﹙8﹚夜间施工没有充分的光照强度的;﹙9﹚在用的梯子有缺档的,垫高使用的、上端未扎牢的、下端未采取防滑措施的。13.在动火作业时,违反以下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给予单位或个人20-200元的罚款:﹙1﹚在禁火区域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或办有动火证措施没有落实的;﹙2﹚在禁火区、物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3﹚动火点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可燃物没有清除或进行隔离措施的;﹙4﹚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距明火不足10米、瓶距不足5米的;﹙5﹚将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没有遮阳措施的;﹙6﹚乙炔瓶在使用时没有立放、没有装阻火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