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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编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安排部署2012年3月底以前,县卫生局制定下发《文安县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启动会。确定文安镇、孙氏镇为首批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乡镇,2012年7月底前完成创建示范任务。(二)组织实施2012年4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组织实施本辖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三)考核验收2012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对各乡镇逐一进行自查考核评估,对标查缺,保证创建质量,迎接省级考核验收。六、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做到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二)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创建实施计划要报县卫生局备案。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评估。县卫生局将对创建活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严格按照《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创建质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我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及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附件:1、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2、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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