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兼顾公平、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 收支结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 财务收支由卫生院和卫生室建帐,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拔明细帐, 由卫生院建立总帐,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帐目齐全,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兼职会计。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接受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检查。村卫生室应按财务制度规范建账, 账表( 处方、票据等) 与实物相统一, 并日清月结,建立档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添置和维修等项目由各村报批后自行支出。基金使用必须严格审批, 做到支出用途明确, 资金安排合理。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 做到合理收费, 收费标准公开上墙, 接受群众监督。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村卫生室的物价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五、药品管理。为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 促进提高医疗质量, 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不得低于 120 种常用药品,其中急救药品不少于 10 种,中成药不少于 40 种,中草药和中药饮片不少于 100 种。村卫生室所需药品、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 所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村卫生室药品要专人管理, 建立完善的进、销、存制度。药品要分类存放, 标志醒目, 定期检查质量, 注意药品效期, 对过期、变质、虫蛀、鼠咬、破损等药品应及时清点并销毁。村卫生室一律不允许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司药人员司药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核对药品规格及剂量、用药配伍禁忌、医生签名等内容。发药时应将药品用法、注意事项、副作用向病人讲述清楚。村卫生室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向卫生院上报用药计划, 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 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