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欣赏、录音录像、小范围的技能展示音响、多媒体设备、计算机2音乐厅合唱或合奏训练、各类音乐会排练与演出、录音录像、技能比赛等灯光音响、计算机、录音录像设备、三角钢琴3舞蹈房形体与舞蹈训练音响设备、钢琴、4钢琴琴房钢琴演奏、声乐演唱教学与练习钢琴5器乐琴房各类器乐演奏教学与练习乐器、桌椅(二)实施方案的说明1、?本方案根据中专音乐表演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方案制定。我校在制订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时,已在该方案原则框架下,根据本校实际,对课程及其学时、学分的设置作了适当调整。2、?每学期按20周计算,扣除放假及机动2周,实际教学按18周计算(期中期末考包含在实际教学周中)学生在校学习10个学期,第11、12学期为实习。3、?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是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科目一般为考试科目,选修科目为考试或考查科目。文化课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和阅卷;专业技能课实行统一考试、集体评分。英语,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考核采取学校和社会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课程结业,学生可参加相应的社会认可的等级考核,普通话要取得三级乙等(声乐方向三级甲等)以上证书。4、?为全面衡量学生学习成绩,学科总评成绩由平时、期中、期末三部分组成(平时占30%、期中占30%、期末占40%)。考试科目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科目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考核成绩及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课程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以16学时为1学分5、?毕业前夕,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音乐会汇报演出,专业突出的学生的可以举办个人独唱或独奏音乐会。6、?学校成立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全校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各专业教学科、各班班主任以及实习单位负责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徐州文化艺术学校音乐科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