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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办法》国有企业不同种类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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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即国家(其代表的是全国人民),但具体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这样,各级国资委管辖的“纯”国有企业(没有非国有出资方的企业)就包括两类:一类是独股且独资的企业,即企业只有一个股东且只有一个出资方,这类企业完全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成,各层级的国资委作为企业唯一的出资人,代表国家独自拥有企业的所有股权;另一类是独股但多资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资本金性质是国有的,但其出资人不是唯一的,它是由不同层级的政府投资建立的。这类企业又分为四种:一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出资、由这两级国资委代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二是由中央和市(地)级政府共同出资、由这两级国资委代行出资人职责的业;三是由省级和市(地)级政府共同出资、由这两级国资委代行出资人职责的金业;四是由中央、省和市(地)三级政府共同出资、由这三级国资委代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996年,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提出国有企业改制的五种类型:1、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特殊产品、公用设施等特定行业的企业,有的仍需保持国营形式。其中,适宜于公司性经营的行业,要按国有独资公司改造,但尽量不搞一家公司的全行业垄断。2、?基础工业、原材料工业、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竞争行业的企业,按一般公司体制改革、改造。大部分应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条件成熟的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实行控股。3、?全国性行业总公司逐步改组成为控股公司,形成母子公司结构,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以产权联接为主要纽带,可组建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4、?小型加工零售业、饮食业和服务业等,也要按现代企业制度加以规范,选择独资、合伙、股份合作、有限责任等组织形式。5、?城镇集体企业在界定资产来源,明确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区别于不同情况,依法改造为合伙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少数的企业可直接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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