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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软集团品牌传播管理条例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设计风格以及必备栏目和链接设置等方面保持统一。各控股公司举办的网站应以产品品牌宣传为主,原则上可不再举办独立的企业形象网站。通过企业文化加强品牌意识在东软内部的宣贯,促进员工对东软品牌的认同。BCC组织进行东软企业文化提炼,发布《企业文化手册》。对各控股公司品牌传播活动实行计划管理,按年度、季度、月度对东软集团品牌传播计划和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建立品牌传播信息监测和危机预警系统,遇到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沟通、快速反应、有专人负责。BCC为东软品牌传播信息与经验共享的平台,将各控股公司的品牌传播工作动态以及成功案例、经验等在东软集团范围内推广,建立东软品牌合理化建议征集制度。品牌传播经费根据东软品牌授权使用的原则,东软企业品牌建设和公共传播的费用,制定计划、提出预算,经品牌管理委员会同意向各控股公司筹集、分摊,BCC集中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开展对外公共关系、企业形象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网站建设、涉及企业形象的市场活动(含展会)等。东软产品品牌传播推广的费用,原则上由各控股公司自行预算、管理、开支,提供费用统计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产品品牌传播效益。保障措施除日常监控之外,东软品牌管理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品牌使用和品牌传播情况检查,发现不当行为及时纠正,按情节轻重分别下发《改进建议书》、《限期整改意见》、《通报批评》乃至实施行政处分。BCC协助东软品牌管理委员会实施监控、管理职能。东软品牌管理委员会对东软品牌传播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与成绩的项目、团队与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每年由东软品牌管理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专职从事品牌传播管理与实施的东软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人力资源考核的一部分。附则东软各控股公司已有的品牌传播管理规定中,如果存在与本条例不相符合的内容,应以本规定的条款为准。本规定由东软品牌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条例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与本条例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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