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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药柜及各手术间,凡有储备的药品必须有专人每天对药品的温湿度、批号、有效期进行查看,时时对药品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近效期先使用,科室对长时间不用的抢救车备用药品要在近效期6个月之前与药房联系,更换新批号。2、在距药品有效期近6个月时,纳入近效期药品管理,做到以下几点:(1)按规范登记表建立登记记录;(2)在药品外包装盒空白处贴近效期标识(3)时时进行查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4)正确评估,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的,及时用完。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定义:易混淆药品是指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以及品多规或多剂型药品等。一.、对易混淆药品,设定如下警示标识:提示一种药品有多种规格提示看起来外观相似的药品提示读起来发音相似的药品二、易混淆药品的储存管理:1.根据剂型不同,注射剂、外用药品应分区摆放,分柜陈列2.药名标签放置必须与成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3.同一类的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避免同排、相邻放置。4.易混淆药品的标签旁应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三、易混淆药品的使用护理人员应掌握易混淆药品的鉴别识别,在给患者使用易混淆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患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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