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限的,药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入库。经验收合格的药品按批号的先后顺序陈列,生产批号靠前的药品放置在货架前(上)端。药品出库时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配货。药品贮存、养护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药品,近效期应摆放在前,标识清楚明显。凭出库凭证,库房人员发放有效期在4个月以内的药品时,必须告之药房,药房根据库存、用量可选择是否领取或调整领取数量。药房负责人应保证近效期药品在医院的流通,不得随意缺药。发放近效期药品时,需对药品的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各部门定期检查,填报《近效期药品月登记表》,并对“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进行调整。积极配合科室对近效期药品的处理,禁止调配、发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药房药师调配处方按照“近效期先用”的原则,并将近效期药品告知患者,依据处方剂量保证其能在有效期内用完。三、近效期药品的管理?1、药品管理制定责任制:健全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贵重药品交接班制度,积压药品申报制度等。?2、合理的库存管理:效期药品具有严格的时效性,对效期药品应按系统分类,核定合理的库存量,非急需近效期药品勿购入,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及库存情况,按市场所需制定采购计划。药品采购部门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距离失效期不得低于1年(有效期在1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8个月)。新增品种需经药事委员会研究通过并定期清查、核对、更新调换。三、近效期药品的管理?3、仓储单位先进先出原则是保证药品不会过期的一个重要措施:目前逐渐普及的医疗机构零库存方案,可能是解决因医院采购计划估计过多引起的过期问题的良策之一。随着药品供应公司配送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会采取药品零库存的供应模式,实际上是将各家原来的药品仓库集中于药品供应公司,随用随送,药品直接到一线窗口,压缩了药品在各级仓库的周转时间,基本可以解决药品有效期近的问题。不过,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可能难以实施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