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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国家税务局青年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8 |  大小:114KB

文档介绍
数。第二,积分的录入与管理。每位干部在参加各类培训和活动后自行将积分录入,积分必须写清楚发生时间、积分有关情况等,由人事教育科根据个人提供的积分证明材料审核确定录入项目的最终积分。第三,积分的查询与修改。人事教育科审核完毕后个人即可查询自己的培训积分和达标差额。干部对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由人事教育科反馈本人。第四,积分的通报。年度积分考核结束后,由人事教育科编制年度积分报表,并分别将干部积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干部所在部门及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要求。3、积分时限。干部教育培训积分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积分周期,要求干部在每月25日前及时录入当月发生的所有积分,超过时间不再受理,人事教育科每月审核一次积分。4、积分达标。年龄段达标分男性女性55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上5550-54周岁45-49周岁6045-49周岁40-44周岁6540-44周岁35-39周岁7035-39周岁30-34周岁7534周岁及以下29周岁及以下80当年新进人员不参加达标评比和累积分排名。(周岁按当年年底12月31日为准)5、持续改进。人事教育科每年组织一次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改进方案报局党组审定。四、积分管理方案明确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内容,把政治理论、税收业务、政策法规、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外语知识、信息化技术等方面作为基础学习内容积分,把各类证书荣誉、撰写信息调研、活动开展成果等作为奖励学习内容积分,按照基础学分和奖励学分实行量化管理。(一)基础学分1、参加本局年度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每位干部全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2次,包含局机关、各支部、各基层局每月一次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学习要有书面记录、签到表),无缺课、迟到、早退的按年度48个学分计算,学习培训全年少于12次的,每少一次扣4分,学习培训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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