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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辍学报告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村民委员会:你村村民的被监护人于年月日辍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应当入学接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河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我校向送达义务教育劝学书。未在限定时间送北监护人复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义务教育。”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加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之规定,建议对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并责令送被监护人复学接受义务教育。报告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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