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等应急处理,同时按规定报告本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要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首先应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尽快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分析,查找线索,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在流行病学病因查清后,立即实行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尽快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上级进行技术指导及支持。 4.2.2 Ⅲ级应急响应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县卫生局接到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成立市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迅速组织卫生应急机动队伍达到事发现场,指导和参与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工作,尽快分析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生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传染性病人隔离、共同暴露者的医学观察、高危人群的识别和医学保护以及污染区域的卫生学处理等应急控制措施。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2)县卫生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调查和控制工作。 4.2.3 Ⅱ级应急响应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在县政府、卫生局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建立卫生局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控制各专业组,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科学有序地开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防控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调集我县卫生技术力量、应急物资和资金,全力开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防控工作。动态收集和上报事件进展和防控工作的最新信息,及时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干预策略措施、评价实施效果,科学分析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