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任何人不得无故超额领用实验实训耗材。第三十三条实践指导教师(使用人)领用低值耐用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用书面材料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对无故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按价赔偿。第三十四条实践指导教师(使用人)领用低值易耗材应在教学前一天完成领用手续,充分做好第二天教学准备工作。第三十五条耗材保管员根据审批后的领料(领用)申请单及时、如数发放,并建立相应台账。第三十六条如发现实验实训耗材在教学期间无故丢失,应追查实践指导教师(使用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学年第学期实验、实训材料购置申请表申请单位实训室名称管理教师项目名称管理教师联系电话使用班级班级人数使用起止周次序号耐用品名称易耗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估计价格其他要求123456总计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实训室(分中心)主任签字:上报日期:年月日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主任签字:学校分管领导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学年第学期实验、实训材料购置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盖章):序号实训室名称实验项目名称使用班级班级人数使用起止周次耐用品名称易耗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估计价格其他要求管理教师管理教师联系电话1234567总计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实训室(分中心)主任签字:上报日期:年月日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主任签字:学校分管领导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学年第学期实验、实训材料统计表序号实训室名称耐用品名称易耗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价值(元)管理教师备注12345678总计注:备注填写是否为“危险化学药品”。实训室(分中心)主任签字:教学单位领导签字:上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