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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考试对象全校所有中小学在岗教师。二、考试科目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考试内容、形式和办法考试内容:一是新课程标准。二是专业知识(60分),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按现行任教学科教材内容、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初中考试内容与中考难度相当,小学考试内容以小学课标和教材的较高要求确定难度。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另定)。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办法进行;考试结果分为不合格(0分-59分)合格(60分—69分)、良好(70分—84分)、优秀(85分以上)三个等次,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业务水平考试今后每学期组织一次。四、考试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教师业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杨有权同志任组长,业务副校长张海斌、杨亚军任副组长,中、小学部教导主任为成员。五、考试工作要求学校站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开展教师业务考试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教师业务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本校教师业务考试工作的指导,做好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考试成绩优异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切实激发广大教师的学习热情,引导教师自主学习、自主研修,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引导教师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防止因抓业务学习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考试和考试中违规违纪的人员,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从考核成绩中扣除3-10分。 2014年9月1日海洲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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