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总医院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销,版面费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3.在正规期刊的增刊、附刊上发表的论文按照50%报销,版面费最高报销限额为800元。超出最高报销限额的费用由个人承担。第十三条 出版著作奖励1、医院对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科技专著、工具书、大中专以上课程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翻译的外文科技专著、科普读物等予以奖励。2、奖励标准学术专著、教材等按主编或副主编本人编写字数奖励;译著按本人所翻译成的中文字数奖励;工具书中词典类按编写的词条数目奖励。著作类型出版单位奖励金额最高限额专著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3元/百字5000元教材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2元/百字3000元译著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1元/百字2000元工具书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1元/10条1000元第五章 重点科室奖第十四条 创建重点科室奖:对通过省级、市级重点专科验收的科室,分别奖励6000~10000元和3000~5000元。 第十五条 争创“三级”奖:对技术水平已达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科室,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5000元。第六章 新闻报道奖第十六条 对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投入使用的新设备及时宣传报道,在省、市及矿区媒体上发表的稿件字数在1500字以上者,奖励500元;字数在1000~1500之间者,奖励300元;字数在500~1000字之间者,奖励150元;字数在500字以下者,奖励50元。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范围: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属淘汰技术,不宜再行使用的技术。 2、引进的技术未得到同行公认,有明显争议,或引进的技术尚不成熟,不能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3、单纯依靠引进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新技术工作,技术难度不高的技术。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医务科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总医院以前颁布的涉及此类内容的奖励报销办法全部撤销,以该办法为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