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校园内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坚决遏止校(园)食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各校(园)要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措施;严格内部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各个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严守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五项制度,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和直接外购无安全保障的熟食品,不供应剩饭、剩菜。切实做好校(园)食堂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次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认真落实校(园)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洗涤、消毒、保洁、存放必须卫生到位,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消毒保洁知识。原则上要加强校园食堂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在食品加工期间,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活动。五、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六、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校(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条件,加强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教育。通过对学生进行科学引导,培养学生食品卫生安全识别能力,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掌握什么食品可以吃,什么食品吃了对自己健康有好处,如何远离不健康的食品等知识。七、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校(园),以及造成事故后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的校(园),按照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