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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6 |  大小:668KB

文档介绍
处论证、评审。3、2011年5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绩效评价通知,布置绩效自评工作。4、2011年6月1日—6月25日,项目单位根据该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填报评分表和信息采集表,撰写自评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2011年6月26日—7月10日,省教育厅负责对各项目单位的评价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省本级管理情况评分,形成综合自评报告。5、2011年7月11日-8月15日,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组织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汇众永健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抽查组,按不低于被评价高校30%的抽查面,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抽查,补充和核实相关信息,形成抽查报告;6、2010年8月16日-9月5日,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根据自评和抽查情况,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省科技情报院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论证,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十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1.绩效评价结果将提交省财政厅预算编审委员会及省教育厅,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绩效评价结果将以通报的形式向项目主管部门通报,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二、云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指标体系制定原则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以下原则:——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正确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重要性原则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可比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针对高等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的特点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高等教育发展专项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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