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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169KB

文档介绍
Р视专家或公众认可程度而定Р项目实施水平Р2Р视专家或公众评价质量而定Р项目实施中公众参与Р热情程度Р1РР项目使用者或产品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美誉度Р1РР知名媒体关注程度与Р评论倾向Р1РРР2.3 特别说明Р1、在实际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过程中,依据被评价项目是否为纯公共品、半公共品、纯经济品的特性,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商议后对某些个性指标进行修正.例如一个帮扶补助专项项目,其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评价分值部分就转移到社会效益与公众满意度评价分值之上,形成一套符合具体项目特性的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РР2、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过程中,若项目存在严重违反相关程序性、强制性法律法规,或者出现重大财务管理失误、项目资金损失,或者产生重大社会性负面影响和群体性事件,被评价单位不仅得不到该项评分,还将对其给予一定的惩罚性扣分,具体扣减分值见指标体系框架的备注栏。Р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Р对于能够通过数学公式或者比较法则准确计算出得分的子指标项,采用计算结果作为这一项子指标得分。另外,由于大部分共性指标具有定性讨论的特点,在对其子指标项评价时不能依据准确的表达公式计算出得分;为此应由财政部门或评估专家根据实际考察情况进行主观认知评分—-如果是多位人员打分,则把人员对单项指标的评价结论经过转换汇总后除以总人数,得到这一项子指标的分数.Р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Р在整个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共性指标占整个指标体系分值的50%——项目决策(A)占20%、项目实施(B)占30%,个性指标即项目绩效(C)占50%.每类指标及其子指标分值已经在表1.1中给出了具体明细,各子指标项得分汇总后可得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分数(S)。其通用公式为:РРS=Рn n   nР∑ Ai+∑ Bi+∑ CiРi=1   i=1 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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