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文件: ①基层检验合格资料.包括:a、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b、隐蔽工程记录表——基层分项;c、基层顶面弯沉检测合格报告; ②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a、水泥出厂合格证、化验单;b、钢筋和其他成品或办成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c、配合比设计文件资料。 ③机械、设备、构件质量证明资料.包括:a、机械质检证明;b、设备检验证明.如测量仪器等;c、构件出厂合格证.如井框、井盖等。④测量放线成果.包括恢复三线.即左右边线、中线、预检工程报审表。(9)对材料的一般要求:①水泥:应优先用高标号、收缩小的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②碎石:一般观察——洁净、坚硬、最大粒径<5cm.针片状含量<15%.泥土粉尘含量<5%;③砂:一般多用中砂.外观洁净、坚硬、含泥量<2%; ④水:为洁净的自来水。(二)、事中、事后质量控制:1、基底质量控制:(1)预控措施: ①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构是否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②探明地下管线设施走向.并加以保护;③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施工放样工作予以抽查; ④清除基底范围内的杂物和障碍物;⑤排引处理影响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⑥依据进场压实机具性能进行实地压实试验.确定有效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⑦对填方土样作击实试验.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的技术数据。(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①基底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应打碎。 ②开挖至基底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挖方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