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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织领导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X同志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工程建管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法人代表亲自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XXX发〔2014〕83号文件和XXX发〔2014〕37号文件要求,我局狠抓落实,凡是在我县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水利工程在开工前,要求项目法人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然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已开工但未缴纳的水利项目,我局督促项目法人限期缴纳,确保了全县水利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足额到位。2014年各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XXXX万元三、推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管理,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要求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基础台账,并及时到人社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求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总承包企业要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四、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建立建设单位和企业失信惩处制度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水利项目建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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