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试点。(三》阶段总(结2017年10月底前》。试点结束后一个月进行阶段评估,总结经验。(四〉经验推广。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经验。五'组织保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二》明确分工,履行责任。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其公益属性不变,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宗旨不变,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履行协议,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编制部门要合理核定县乡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开展试点的县乡医疗机构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绩效工资核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医保管理部门要完善补偿机制和支付方式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对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试点过程中,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试点工作进行整体评估,要把托管方的托管业绩纳入年度重点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措施。《四》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正确引导舆论,大力宣传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