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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自来水管理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抄表期不交水费的,村两委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水等处理。七、村成立自来水管理小组(由村委成员、管水人员组成)组 长:高凤阳(17417223)(村专项负责人)管水人员:高胜仁(7417095)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西上庄村村委会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西旗杆石村自来水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村自来水管理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等用水需要,根据《荣成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用水管理制度。一、凡在本村规划域内从事村供水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村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二、对村供水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村委负责对水源保护定期监督检查。三、用户因迁移等原因需过户或停止用水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仍由原用户负担。用水户更改名称,应及时通知村集体。五、保护和维修1、村民有维护村公共供水设施的义务,发现村自来水设施损坏、漏水的,应及时报告村委。村委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实施检查、抢修。对损坏村自来水供水设施的,视情节轻重在照价赔偿和基础上另加罚200—500元的责任金。对举报者经查实后给予重奖。2、村内管道包括水源至水池、各支管道及用户以外管道的维修由集体负责,户内管道由受益户负责维修。六、用水收费及管理1、管水人员在农每月28日前抄表收费。2、收费:用水在5方内按1.5元每户每月;超出5方未达10方的按超1方加收1元;10方以上无正当理由的按超一方加收5元。(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写清楚)3、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抄表期不交水费的,村两委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水等处理。七、村成立自来水管理小组(由村委成员、管水人员组成)组 长:王永军(15065509548)(村专项负责人)副组长:李元智(13061119153)管水人员:高福德(7419577)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西旗杆石村村委会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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