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和其他支出(包括工资)。4.2、以集体名誉、以集体汽车、花集体资金去办个人私事的,经举报查实后其全部费用皆由个人承担,并每次给予罚款200元。4.3、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推荐一些腐败堕落分子、社会地痞流氓分子进入工地的,一律劝其回去,并且对介绍人至少罚款200元。4.4、利用职权,安插亲戚朋友中那些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病的人进入公司当非生产人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劝其离开工地,待遇按6分工处理,介绍人还要承担200元路费。4.5、在工作范围内,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赔偿。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属于主观原因造成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25%。属于严重渎职原因造成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0~50%。4.6、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和他人合伙做生意,或者由其家属出面做生意的,公司坚决予以阻止。要和公司业务往来,必须由总经理同意。4.7、利用职权和业务关系,把公司的大型设备三大料具借给他人,并假托关系户不收租金,损害公司利益中饱私囊,一经查出,一律加倍处罚。4.8、对于宗派思想严重,不以大局为重,随意拉人推人的,处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是私自提拔干部,罚款500元,提一名保卫、炊事、电工等少数工种罚款300元,并且被提人员一律辞退。长期隐瞒不报,日工资按15-30元。4.9、把工地材料送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事先要征得领导同意。1000元以内项目经理作主,1000元以上必须有总经理同意。如果擅自送给他人,则按价赔偿。如果以送人名义偷运回去,则按双倍罚款。还有一些人,骗得领导同意后,用工地材料调换货物,再偷运回去,给予双倍罚款。4.10、利益自己职务之便,购买关系户廉价物资,必须支付运输费、交纳市场差价。4.11、严格遵守上下班、开会制度。上班和开会迟到早退5分钟,给予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扣除半天出勤;不上班又不参加会议,扣除全天出勤。特殊情况事先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