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标准:按照《***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确定的标准,以年度服务量核算。具体如下:(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患病人员签约服务,10元/户/年;(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慢病人员个性化签约服务,40/元/人;(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大病、重病人员个性化签约服务,60/元/人;八、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补助的依据,分为基础部分和奖励部分。(一)基础部分:依据上述核算标准乘以实际服务量,考核为优秀的,全额兑付工作绩效补助;考核为良好的,兑付工作绩效补助的90%;考核为合格的,兑付工作绩效补助的80%;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兑付工作绩效补助。基础部分核算到团队,由团队长根据服务数量、质量发放到队员,严禁平均发放。(二)奖励部分:1、季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上,按季度奖励团队队长150元,奖励包联院领导80元。2.在全院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团队没有被通报批评、每季度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前提下,奖励团队300元;在此基础上对年度积分(季度得分累计)前三名的团队从高到低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3、顺利通过上级工作检查、没有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奖励迎检团队500元。4.我院签约服务工作被上级通报表扬的,每个团队各奖励500元。九、处罚办法(一)对思想不重视,不服从院领导和团队队长安排贻误工作的人员,按照区卫计局健康扶贫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在上级工作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罚责任团队300元。(三)我院签约服务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个团队各扣罚工作绩效300元。十、绩效考核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下拨的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补助,不足部分从上级下拨的公卫补助资金补足十一、其他:此办法自发文之日执行。2018年度绩效补助发放参照此办法执行。附件:***中心卫生院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