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内,如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剩余的培训费用甲方不予退回(详见“员工试用协议”);如能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考核合格,则签订“员工上岗合同”,待遇从优。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乙方被甲方扣除的培训费(含书籍费、住宿费和实践费)人民币________元,此费用在通过面试并到培训地报到后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第九条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各种课程设置内容;乙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要自觉接受甲方处理。第十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如私自外出,造成人身意外或其他严重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乙方在培训期间享有对甲方的培训向甲方专门负责意见管理的人员友好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第十二条享受相关的素质培训服务,如开发技能,工作能力提升指引服务的权利。五、附则:第十四条乙方如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甲方不退还乙方被扣除费用;如因甲方过错,使乙方不能正常学习,甲方退还全部费用;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学习,由公证机关及相关部门协调赔偿。第十五条因甲方过错,不能安排乙方上岗,甲方在扣除工本费(指服装、书籍等成本)后,负责赔偿全部剩余培训费用;乙方在试用期内,不接受、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擅自离岗或外出就职,除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按协议约定),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第十六条本协议的附件及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注意留存。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培训开始合同生效,因故辞退、辞职或签订“员工上岗协议”时,合同自动失效。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公证处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 身份证:日期:20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20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