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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信息管税 转变征管模式的思考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税工作目标、任务、管理、流程标准、考核评价、信息安全与危机处理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加大信息管税的推动力。Р (二)在信息化条件下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Р 1.建立数据规范。要提高数据质量,必须要有数据管理标准和采集操作规范。一是要规范数据采集渠道。建立基层税务所、县区局、市局、省局四级数据采集网,设置涉税数据采集专业岗位,专门从事纳税人媒体信息、交易方信息、经营动态信息的采集,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二是要加强数据质量的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录入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逻辑和真实性检验,把好数据进口关;建立数据审计规则,加强数据质量事中控制和事后比对,定期对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和监督考核,对数据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最大限度的减少垃圾数据,为数据应用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来源。三是实行信息数据集中处理。建立覆盖采集、交换、分析、应用等主要环节的数据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综合征管系统、发票管理系统、分析监控平台,房地产一体化管理系统等各类征管数据统一存储、加工和管理,实现各类信息资源互通互联共享,实现征管工作各环节在信息化支撑条件下的相互衔接。要建立数据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考核客观性、公正性。一是要实行数据质量领导负责制。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推行数据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才可以有效地解决征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实行数据调整审批制。要有明晰的操作权限划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行为,严禁从数据库底层随意的修改数据,严格限制越权操作、越权审批等不良行为,出了问题能够有据可查。三是推行数据运行监督制。定期对数据质量情况通报和考核,对虚假数据、不规范数据从源头上进行追究,对在信息采集和传输中弄虚作假,或因责任意识不强导致信息出现重大失真、失误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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