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3)如果死亡只涉及一种疾病,则填写此死亡诊断,如果死亡涉及两个或更多的疾病,则应选择“根本死因”。根本死因的定义是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Р2、死因分类原则及几种注意情况Р(1)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原则。Р(2)原发病与并发症,以原发病为主。Р(3)重病与轻病,以重病为主。Р(4)意外死亡与其他病,以意外死亡为主。Р(5)传染病与非传染病,一般以传染病为主。但如传染病不重,其他疾病在死亡中起主要致死作用,且死亡与传染病无明确关系时,应归类于其他主要致死原因。Р(6)先天性畸形与其他病,一般以先天性畸形为主。如先天性心脏病合并肺炎,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但如先天性畸形不重,其他疾病在死亡中起主要致死作用,且死亡与先天性畸形无明确关系时,应归类于其他主要致死原因。Р3、新生儿死亡诊断和分类注意事项Р(1)死亡诊断要填写确切的疾病名称,然后再按34种死因分类编号。不要笼统地填写心脏病,而要确切地填写“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畸形要尽量填写哪种畸形,不要笼统地只写“先天性畸形”。Р(2)对于易混淆的死因,要尽量注意鉴别诊断,如新生儿肺炎与新生儿败血症等。Р(3)如果新生儿死亡有两种以上疾病均起重要作用,无法确认哪个是根本死因,则应将几种死因都填写在死亡报告卡上的死亡诊断一栏内,供上级单位选择。Р(4)新生儿死前经过医疗保健机构诊治的,除非有明显诊断错误,原则上直接引用原医疗保健机构的死亡诊断。Р(三)分析新生儿死亡防治中可改进的因素Р从家庭/新生儿养护人、诊所/门诊医疗的管理与临床医务人员、住院病房的管理与临床医务人员等环节进行分析,应包括诊断与处理、辅助检查、护理、操作、病历记录、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设备、药品、规章制度、科室协调、仪器设备维修、设备运转、病历管理、重症抢救组织,以及家庭/新生儿养护人的育儿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