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论文、学习记录等情况。特色加分20分创新应用20分学校有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良好氛围,发展思路明确,勇于实践探索,形成鲜明的校园信息化特色;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育技术课题研究、教育管理信息化、校本课程资源建设、家校沟通等方面有较好的实践,达到“信息化校园”创建标准,得到社会认可及师生的高度认可,在市、省、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经认定达到“信息化校园”创建标准计10分,在全国、省、市产生一定影响,计10分。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复评得分A1组织与管理30分B1组织机构10分成立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机构健全,职责明晰,人员结构合理,能够承担信息化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内容服务、培训服务。机构人员设置不合理,扣5分。B2建设规划10分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科学,符合区县实际,并能有效落实;以应用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区域推进,促进城乡学校信息化均衡发展。查看相关文件档案。无发展规划扣5分。B3机制建设10分建立了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多元化保障机制;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对学校信息化建设有科学的引导,有效的激励;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项目。查看相关文件档案。无经费保障扣5分,没有列入教育督导扣5分。A2信息化环境建设40分B4网络建设10分建成区县教育网,实现与所辖学校、市教育信息中心的连通,确保网络畅通;乡镇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均建有经规划论证的校园网,并建有对互联网发布的学校主页。每项5分。按照达到标准的学校比例计分。B5教师用机10分中小学实现专任教师人手一台办公用计算机。按照学科专任教师人手一机的比例计分。B6计算机网络教室10分小学每15个班、中学每12个班建有一个计算机网络教室,达到信息技术课每生一机的要求。按照学校达标的比例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