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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论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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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数个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如何确定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二、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的有效条件:一、遗嘱人需有遗嘱能力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的变更: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的内容作部分的修改。遗嘱的撤销:遗嘱人于遗嘱设立后取消所设立的遗嘱。遗赠: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且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以被继承人死亡开始。遗产分割:共同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的应该继承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人身权:民事主体基于人格或者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关系中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特征:一、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自身主体资格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二、人身权的法定性;三、人身权的固有性;四、人身权是体现在人身权关系中的民事权利;五、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但同时具有可财产救济性人格权: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经法律认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作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特征:一、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应当具备的;二、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三、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完全平等;四、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分类: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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