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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工作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146KB

文档介绍
要在2个工作日按程序将修改、签发后的纪要送文电信息处印发。5.市政府办公厅承办人要认真做好文件起草、审核、传批和校对制发等工作。原则上,不需要较大范围修改的,须在收到部门上报文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传批。需要较大范围修改的,须在收到部门上报文件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传批。6.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确定范围,于印发2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由相关部门于印发2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牵头起草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7.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快部署、快研究、快落实。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落实结果。六、发文错情通报文电信息处在制发文件中发现没有标注是否公开、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发文范围、紧急程度、密级、数据不准确,附件材料不完整,字词、标点符号不规范等问题,经报请分管文电信息工作的办公厅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发文情况通报》上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文件草拟、核稿、审核、制发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造成发文事故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约谈问责。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银川市人民政府发文流程图2.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流程图报请市人大审议附件1银川市人民政府发文流程图一、政府令、议案立项局(办)起草报政府办法制办审核秘书长审阅分管副市长审签秘书长审签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市长签发局(办)起草报政府办法制办审核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秘书长审签分管副市长审签二、规范性文件三、市政府公告、通告市长签发分管副市长审签秘书长审签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分管副秘书长把内容文字关分管政务工作的办公厅负责人复核承办处(室)起草,处长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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