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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居民供暖的计划(精简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4.商场、旅游、通信、交通运输类等公共建筑,只需在营业时间保证供暖,其他时间可按值班采暖设定。(二)特殊措施。当遇到严寒天气时,各供热企业要根据市政府要求依次采取压发电、压工业、压洗浴、压机关等措施,确保居民和重点单位供热;各区供热办要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协助供热企业做好对工商企业用户停热保居民供暖工作。具体情况为:1.当最低气温低于零下8℃时,各供热企业要采取压电保供热的措施。2.当最低气温低于零下16℃时,各供热企业要采取压商业、压工业用户的措施,保居民供热需求。3.当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零下16Р℃日平均气温低于零下10℃且各供热企业已采取压电保热、压工业和商业用户仍无法保障供热安全时,要采取限机关单位用热优先保证居民供热措施。各县(市)和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三、强化工作责任各供热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按气温变化及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降温期间,要做好锅炉、换热站及管网等供热设施的巡检、维护力度,确保安全稳定供热。各用热单位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节能意识,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单位的建筑节能监督员,确实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建筑物热能消耗。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供热优化管理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四、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办、各县(市)区供热办要加强对公共建筑能耗的检查,及时制止室温超标、不需供暖时设备空转等现象,对不听劝阻,浪费热能严重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真正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市电视台、电台、日报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化、多角度宣传优化供热管理措施,特别是要更多地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各单位为战胜严寒天气所做的努力,报道供热企业一线工人抗御严寒的事迹,努力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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