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年审等工作; Р 5、负责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情况公示工作; Р 6、负责指导、督查本乡镇村民生专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Р (二)各村委会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干(民生专干),其主要职责: Р 1、负责本村委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组织发动工作; Р 2、负责本村委会城乡居民信息的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变更、登记建档、业务统计等上报工作; Р 3、负责本村委会参保人员保险费的催缴、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工作; Р 4、负责本村委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申领、退保、人员信息变更、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的登记、审核及材料上报工作; Р 5、负责对本村委会各家庭成员增减情况进行核查、统计上报; Р 6、负责为本村委会参保人员建立基本情况业务台账、情况公示等工作。Р 二、信息准确,管理到位Р (一)各村民生专干每年要将本村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乡镇养老办,变动的内容包括: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村干部、现役军人、参加城保、迁入、迁出、死亡、失踪、服刑人员等情况。Р (二)镇养老办要根据村上报的资料,及时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中对本乡镇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实、修改,做实本乡镇应保人数,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中本乡镇城乡居民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Р (三)每月新增到龄和死亡等城乡居民增减变更情况,由民生专干按月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减)表》,报乡镇养老办审核无误后,上报区社保中心,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Р (四)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其居住在同一村委会符合参保条件的儿子、儿媳、未出嫁女儿、入赘的女儿和女婿等被捆绑人员参保的,本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村民生专干应及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养老办,由乡镇养老办上报区社保中心审核后不与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