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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精简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员“入口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一是实行党员发展目标制,严把计划关。县司法局党委在确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中,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年初下发文件由各支部对入党积极分队伍进行整顿和晋级。党委要依据各支部积极分子整顿情况,确定出超前考核对象,经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符合入党条件的,经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县司法局党委要把培养重点放在基层单位的优秀积极分子上,把工作业绩、群众公认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决不列入计划。二是实行党员发展教育制,要严把教育关。县司法局党委要在基层单位中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机制,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局党委和各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实际“双层教育”制度,即:入党积极分子安排2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把培育教育情况作为积极分子整顿的重要依据之一。党委每年要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班,对重点积极分子、近期发展对象和新党员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路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新党章等知识,积极参与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要把培训结果作为发展的重要依据,实行“三不制度”,即:不参加集中培训的不予研究,培训时间不足一周的不予研究,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研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标准关。各级党组织对确定的发展党员对象,要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党支部将发展党员情况在全单位范围内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由党委组织部受理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意见大,经调查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取消发展资格。四是实行发展党员审查制,要把好程序关。在发展党员中县司法局党委要始终坚持审查制,经党办审查确定的年度发展对象,在提交党委会研究前,全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其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从而确保不带病发展,做到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16年县司法局党委计划发展党员1至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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