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1名,36岁至59岁1名;大学本科1名,大学专科1名;公有经济单位2名。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一推两选、全程公开发展党员。采取群众优秀分子、党员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和考察,经支部会议研究,列为发展对象。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坚持发展党员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之前,党支部对其进行了政治审查,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Р上的表现。确定为预备党员后,局党委及时将本人的入党申请书、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局党委进行审批。坚持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召开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党委派员列席会议,加强了对党员工作的监督。坚持发展党员谈话制度。局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之前,党委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基本了解发展对象入党目的明确,对党的认识深刻,能够掌握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态度端正。同时,我们及时将新发展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锻炼。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不足是由于直属单位处于已改制或正在改制和停产经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后备人员不足。二、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实行一推两选、全程公开发展党员制度,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重点,扩大民主,严格程序,及时把体现三个代表要求、自觉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016年计划发展2名新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