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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精简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养措施(一)统一思想,切实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事业发展离不开人才的观念,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兴衰的高度,坚持以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着眼于开发现有人才资源,加大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二)进一步推进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队伍的Р“四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吸引重点高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和政法系统的优秀人才到我局建功立业。同时,充分保护和使用现系统内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潜力,为年轻干部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创造学习、锻炼的机会和条件,努力形成竞争向上的良好局面,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三)重视各类人才的作风养成。加强对人才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素养,注重培养其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四)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一是多岗位进行培训。通过定期轮岗交流,多岗位培养干部,使干部积累丰富的业务知识。二是开展集中轮训。根据干部业务需求,科学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选定培训主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三是开展在线学习。充分利用海口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平台,选择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课件,抓好在线学习培训,落实培训时间要求。四是开设流动课堂。邀请有关专家上门开设专题讲座,利用巡回宣讲、送教上门等方式培训基层干部。五是开展“帮带”培训。六、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市司法局网站、简报和宣传栏,大力宣传人才在司法行政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我局在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建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三)在培训上给予足够的经费保障,切实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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