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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所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项,要求原判法院补送。不属本辖区的,将材料退回原判法院。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建立接收登记台账。通知司法所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告知其持《社区矫正人员报到通知单》三日内到指定司法所报到。管制、缓刑: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假释:裁定书、假释证明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保外就医取保书、证明书、审批表、鉴定表、执行通知书。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复印法律文书及《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交司法所。3、矫正监管(司法所承担日常工作)监督禁止令的执行。对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的进行审批。对社区矫正人员离开居住的市(县、区)超过七日的进行审批。对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做出审批,批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书面警告决定。对违反监管规定或法院禁止令应予治安处罚的,提请同级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的缓刑、假释社区矫正人员向原裁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对违反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对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及时将罪犯移交监狱或看守所。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向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社区矫正人员死亡的,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通报县级人民检察院。整理归档。社区矫正人员被收监执行或判处监禁刑罚的矫正终止。整理归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时报到的及时组织查找,填写《未报到(脱管)社区矫正人员查找情况记录单。矫正期限届满的,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解除矫正通知书》。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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