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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五百元人民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第十六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第十七条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第十八条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第十九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二十条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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