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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刑法总论讲义(详细版) 徐光华[1](要打印的)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96 |  大小:392KB

文档介绍
从旧兼从轻,即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本质是:防止不教而诛)。仅适用于未决犯。芁(3)禁止类推解释——已变通,有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可以适用,即禁止不利于被告的类推。或者说,罪刑法定原则仅仅是禁止有罪类推,允许无罪类推。因为罪刑法定原则的主旨就在于保障人权,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也是符合罪刑法定的主旨的。节(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法定刑可以采用相对确定的刑罚,宣告刑必须绝对确定)薇2.实质的侧面——刑事人类学派肄主要是控制立法机关的权力,限制立法权。即大家遵守的法律应该是良法。芄(1)明确性。——明确性只是一种相对的要求,要求刑法明确到无需解释的程度只是一种幻想。因此,刑法的明确性要求实际上是由刑法和刑法解释共同实现的。莁(2)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刑法的处罚范围不能太大,刑法是规制公民行为的最后手段,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能通过道德、其它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要适用刑法。羈(3)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螆[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的关系]:形式侧面主旨在于限制司法权,体现的是形式法治的观点;实质侧面主旨在于限制立法权,反对恶法亦法,是实质法治的体现。肃二、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蒁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荿(一)含义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客观的罪行、主观的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袂1.主观的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罪过形式、累犯、犯罪中止、悔罪表现等。薁2.客观的责任:犯罪在客观上所造成的危害。薆(二)内容羆1.刑罚与罪质相适应。罪质,即犯罪的性质,行为侵犯了何种法益、触犯了何种罪名。薁2.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量刑情节:如激愤杀人、被害人有过错的杀人行为、防卫过当杀人。蚁体现的是报应主义,即与“行为”相适应。羇3.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体现的是预防主义,针对的是再犯可能性大小。与“行为人”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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