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 第二次拨付时间及金额: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由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和批复实施的造林作业设计以及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检查验收有关规定等,组织专人进行造林保存率检查验收,达到合格要求的,当年拨付剩余的50%造林补贴资金;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不予拨付剩余的造林补贴资金。 五、监督检查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省林业厅和财政厅负责稽查。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造林补贴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强化对造林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对不按造林合同规定支付造林补贴资金以及截留、挪用、挤占、克扣造林主体直接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河南省林业厅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Pourl'étudeetlarechercheuniquementàdesfinspersonnelles;merciales.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еиспользуютсядля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ине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