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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大会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时整理、装订;8.负责业主委员会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第十八条出纳岗位责任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规范使用支票;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求日清月结;3.按现金管理规定保存库存现金;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登记支票使用情况;5.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第十九条财务人员没有进行交接工作的不得离职。第四章、处罚办法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的;(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的;(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业主委员会款项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被解职。涉嫌违法犯罪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业主委员会财物的;(四)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取,贪污挪用业主委员会款项的;(五)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XX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本制度在执行时遇到没有规定的情况,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临时制定应急方案,经公告无20%业主反对的,可以暂时实行临时制度,等下届业主大会召开时予以增补或修改。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XX小区业主大会负责修改。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XX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XX小区业主委员会2011年10月5日以上是XX小区《XX小区业主大会财务管理制度》公示稿,网上公示期限为15天,自即日起至2011年10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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