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工会宣传资料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③因各类灾害或重在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随后,全总又对上述三条标准作了一步解释:“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建档标准,其中低保边缘户原则上控制在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50%左右(根据重庆实际,重庆控制在20%以内)意外致困户应是因各类自然突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且需要工会长期帮扶的,若是一次性应急帮扶或集中帮扶则需建立临时档案。”二、困难农民工建档标准:根据全总规定,凡农民工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②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③因子女上学、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或家庭成员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需要长期帮扶;④工会会员。11、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困难职工档案。帮扶中心要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对来访及求助人员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求助需求、工会帮扶情况等内容逐一登记建档。   12、困难职工救助办法:一、帮扶对象:各系统(直属)工会、基层工会所核定并报全总帮扶系统网所认定的特困职工。二、帮扶范围: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基本生活难以维继的特困职工;患大(重)病又未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生活难以维持的特困职工;因生活难以维继造成子女失、辍学的特困职工。三、帮扶方式:对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特困职工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帮扶。帮扶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领取二次。四、申报审批程序:凡需要帮扶的特困职工,均由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工会提出困难情况申请,填写填写困难职工申请表,再由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相关证明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到申请帮扶特困职工家中入户调查核实,经帮扶中心领导审查后,报总工会审批,特困职工到帮扶中心领取所需帮扶资金或物资。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