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工会教育并组织职工维护宪法、法律,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权; ⑶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⑷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在民主管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劳动争议等方面有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从而确立了工会作为职工代表者的法律地位; ⑸工会是对职工见效教育的学校。工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使职工成为“四有”劳动者。 6. 加入工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 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 承认工会章程, 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7.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会员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⑴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⑶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⑷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⑸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⑹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应尽的六项义务是: 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⑵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⑷正确处理国际、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⑸维护工人街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经济; ⑹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