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额内个人自付 20%,超定额药品费全部由个人自付。从 2013年 9月 1日起定点药店不能刷卡购药。 РB 、慢性特殊病门诊定额只能当月使用,没用完的可多次购药,次月无效。 РC 、 异地居住(遵义市外)人员凭本人所选择定点医院的处方和购药发票手工报销。 РРD 、经办机构对所认定的慢特病病人,定期或不定期复查或抽查,对不符合条件和拒绝复查的,停止慢特病门诊待遇。 Р( 4)七种门诊特殊检查,报销 50%,个人自付 50%。 РA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 CT) ; B 、立体定向放射装置( r-刀、 x-刀); C、心脏及血管造影 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 D 、核磁共振成像装置( MRI); E、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构扫描装置( SPECT); F 、彩色多普勒仪; G、医疗直线加速器进行的检查。 Р( 5)在门诊进行泌尿系统结石碎石手术、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符合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的费用,不扣起付线,扣除全自费和乙类自付后按住院标准报销。 Р( 6)异地工作人员、出差人员(含旅游、探亲)、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凭有效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审核报销。 Р( 7)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含统筹基金、大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29万元。 Р( 8)参加了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的报销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Р( 9)转外就医等需要零星报销的人员,需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所报费用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Р五、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Р( 1)工伤、患职业病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 Р( 2)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