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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派出所协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职,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3日旷工报分局予以辞退,辅警离职时须按要求退还所有装备、证件、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拒不交还的按2倍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制式装备、服装进行追缴)。25、全体辅警队员必须熟悉新警综业务及标准化信息采集、一标三实等操作,完成社区基础工作信息采集和录入,完成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并符合相关规定。社区协警必须熟练掌握一标三实采集录入,案查协警必须熟练掌握标准信息采集、基本询问(讯问材料)、办案网上流程,考核时间由分管所领导决定,考核不过关的辞退处理。26、其他有关工作表现突出/出现问题的,视情况加/扣相关分值。第二章考核办法第一条考核对象为xx派出所在职在岗辅警。第二条考核方式采取“月考核、周通报”的方式进行,月考核基础分共100分;计分采取加扣分制,加分不封顶,扣分直到扣完为止。加分项涉及多人的,由涉及人员平均分摊该项分值;扣分项涉及多人的,则扣减涉及的所有负责人该项分值。第三条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合格与不合格评定,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以全年月考核平均分值计算。第四条当月考核不及格者在全所进行通报,连续两月考核不及格者作辞退处理。第五条派出所成立辅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为组长,教导员、分管副所长、分管民警为成员。辅警中队负责考核登记、分值核实的具体实施工作。第六条考核进行叠加记分制,即同一行为的加(扣)分由该考核内容中所涉及考核项的分值叠加计算;考核分值1分对应金额人民币10元。所扣的绩效考核奖奖给未被扣分的人员。第七条全年综合考评90分以上(全年被通报批评达3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评优评先资格,按考核情况推荐分局评优评先。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坚持边实行边修改,以便逐步完善。第九条本办法由龙马潭分局xx派出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8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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