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利用校内场所举办的会议,可按照现行内部转账方式结算。第十一条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期间应安排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提供烟酒,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游览、参观活动,不得发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第十二条会议举办或承办部门(单位)对会议费管理承担直接责任,会议举办或承办负责人是会议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举办虚假会议,虚增会议支出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三条国际会议按照《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要求执行。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6日起执行。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行政事业经费支出会议审批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会议名称申请单位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预算金额列支渠道会议简介申请单位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校领导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项资金支出会议审批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会议名称申请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预算金额列支渠道会议简介所在单位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归口管理部门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支出会议审批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会议名称申请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预算金额列支渠道会议简介项目负责人意见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