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并迅速启动各项应急处理工作,使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村委会及宴席举人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四)?落实农村家宴事主和厨师食品安全责任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将家宴申报制度列入村规民约,并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举行家宴必须聘请持存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的厨师进行采购、加工,没有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的厨师不得从事农村家宴采购、加工活动。对于事主举办家宴活动拒不申报登记、以及有经营行为的厨师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擅自操办农村家宴,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由事主或承办厨师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要确保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必须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村级信息员、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村干部、家宴承办厨师等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以上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要积极、主动协助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叫、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开展群众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是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以及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吋,要利用举办农村家宴的时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