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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档案管理意识,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归档工作的随意性。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和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Р (二)加强管理指导。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扎实地做好本级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工作领导人负责制和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配备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按照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结合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等活动,开展现有土地承包档案材料清理检查工作。未立卷的要尽快立卷,缺损、残破的要尽快修补,遗失、损毁的要尽快采取措施补救。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指导,派出专业人员指导基层建档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支持和帮助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人员提高业务素质。Р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在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同时,市、县两级要定期组织检查,特别要加大对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防止土地承包档案损毁和丢失。对执行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不力、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发现有档不归,擅自损毁、涂改、隐匿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各地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交流。对档案管理和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Р 各地可根据以上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Р 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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