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包括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①召开推荐会;②谈话推荐;③会议推荐、民主测评;④形成推荐报告;⑤综合分析;⑥提交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向党委常委会汇报。由院党委书记专题会议酝酿,提出等额或差额考察建议人选,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书记专题会议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前,应与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①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并进行培训;②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③发布干部考察预告;④考察,包括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⑤核实和收集材料;⑥综合评价并形成材料;⑦听取考察汇报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方案。⑧纪检监察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2/3以上成员到会。①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②参加会议发表明确意见;③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任免决定。④党委常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非选举产生的新提任干部,试用期为1年。①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②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③宣布任职。任职动议①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②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提出初步建议;③党委书记专题会议酝酿;④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