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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到运维审计平台,并做好保密、日常审计和监控工作,发现异常需及时预警,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暂停有关业务处理。 第三章 电子凭证库的数据备份 第五条 电子凭证库应按日、月、季度定期备份,年底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整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电子凭证库数据进行异地容灾备份,以确保电子凭证库的安全。各业务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凭证库出现故障时,电子凭证库备份数据可作为有效数据恢复使用。 第四章 故障处理     第六条 电子凭证库根据产生原因主要分为软硬件故障和网络故障。各业务方要依据不同的故障原因、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软硬件故障    故障现象:电子凭证库服务、电子印章系统服务、MQ服务、数据库服务或者部署系统服务的硬件服务器发生故障停止运行,短时间内不能修复,业务系统不能签章和发送电子凭证。    应对方法:检查系统故障,业务办理切换到原有纸质凭证业务办理模式。待应用服务修复,系统正常运行后,将已经发生并完成交易的纸质凭证业务单据补录到电子凭证库。    预防措施:应用服务、数据库服务采用集群虚拟化或双机热备等容错方式,如果停止运行,自动切换到正常运行的系统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部署备份服务,在备份服务器上部署生产环境的系统服务和配置,生产环境发生故障,启动备份系统服务。    (二)网络故障    故障现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相互之间的网络出现问题,MQ服务不能把数据发送到对方,业务不能正常运行。    应对方法:从发送电子凭证库导出需发送的电子凭证,送到对方机构后,导入电子凭证库,继续办理业务。网络修复后,业务过程不需要做改动。预防措施:建立备用网络线路,如出现网络不通的情况,启用备用线路。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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