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甘肃精品剧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具有甘肃特色的戏剧大省建设,带动全省文艺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始终保持和弘扬甘肃戏剧的优势地位。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创作更多反映时代主旋律的戏剧作品,努力实现题材、形式、风格、样式的多样化,立足本土历史和现实文化资源,推出一批打得响、留得下、传得开,既叫好又叫座的优秀精品剧目,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形成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长效机制。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实施精品剧目创作生产。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戏剧大省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戏剧精品剧目创作生产作为全省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和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的突破口,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责,每月将进展情况上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和省戏剧大省建设领导小组。二、经费资助与管理办法1、精品剧目经费严格按照《甘肃省精品剧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专项资金使用主要采取前期资助、以奖代补、后期奖励等方式,此项目采取方式,总额度为万元(大写)。同时,根据项目完成质量和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拨付额度。3、本项目自年月至年月完成。4、本项目按进度分批拨付,首期拨付资金万元(大写)。5、项目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6、项目单位要将项目最终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和省戏剧大省建设领导小组。7、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审核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并以此确定项目单位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资格。以上任务书经省文化厅同资助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省文化厅(盖章):资助项目单位(盖章):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