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带来巨大社会活力,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重视沟通、善于沟通,通过沟通求同存异,通过沟通达到和谐。搭建沟通平台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面对面交流、信访接待、媒体对话、举行听证会等等。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坚持平等待人,不摆架子;以诚待人,不耍花腔;正视矛盾而不掩盖矛盾,尊重事实而不讳言缺点与失误。特别是对那些群众要求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又可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限于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把真实情况告诉群众、求得群众谅解,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方面,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以及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信息系统等,切实保障社情民意渠道的畅通。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人民日报》(2007-02-16第09版)